行业标准《红外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杨国涓 、孙惠丽等 。
备案号:25249-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YY 0306-2008 热辐射类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0-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6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20162748-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6274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5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治疗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16-201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放射治疗模拟机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8-2006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呼吸机安全专用要求 治疗呼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