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林淼 、吴向峰等 。
备案号:4131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9号 。
SN/T 3532.3-201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3部分:电子坐便器
SN/T 1589.1-2012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3532.2-201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20120-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3241.3-2012 进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电冰箱的能效
SN/T 3241.2-2012 进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自动电饭锅的能效
SN/T 3241.8-2014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技术要求 第8部分:微波炉的能效
SN/T 1369-2004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照明开关检验规程
SN/T 1589.13-2012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13部分:空调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