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e and face protection — Intense light sources (non-laser) protector — Part 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1部分:技术要求》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商景林 、郭德华 、童遂放 、龙显淼 、孙彩英 、毛志康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609-1:2013。
采标中文名称: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1部分:产品要求。
20130140-T-450 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
GB 30863-2014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镜
GB 32166.1-2016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1部分:要求
20140530-T-450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1部分:技术要求
20172367-T-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含有激光和强光源(ILS)的化妆和美容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32166.2-2015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2部分:测量方法
SB/T 10992-2013 美容服务 面部护理操作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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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042-2013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名词术语
20091211-Q-450 个体防护装备-运动眼面部防护-滑雪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