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整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由467(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环境保护部。
GB 9132-19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GB 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HJ/T 23-1998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
EJ 1109.2-2002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设计规定 岩洞型处置
GB 13600-199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
20062454-Q-467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
20065909-T-467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
GB/T 15950-1995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
EJ/T 20030-2012 低水平放射性可燃固体废物热解焚烧系统设计准则
GB 11928-1989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