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insurance relation transfer—Part 2:Basic medical insurance for employees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山东省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四川省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黄华波 、张晓楠 、孙娜 、陈文晞 、沈挺 、张建军 、范颖杰 、陈柯妤 、姚涧磊 、张博 、陈恩慧 、张祖宝 、吴章艳 、栾云华 、赵立浩 、李燕 、布翀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山东省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GB/T 34282.1-2017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GB/T 31596.4-2015 社会保险术语 第4部分:医疗保险
DB31/T 630-2012 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
JR/T 0147-2016 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DB61/T 492-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GB/T 31596.6-2016 社会保险术语 第6部分:生育保险
GB/T 31596.1-2015 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 34413-2017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服务规范
GB/T 34278-2017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范
DB61/T 490-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