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 - Part 4: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II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100% gas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刚 、丁宏军 、陈士学等 。
GB/T 20936.3-2009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2-2009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5%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GB 20936.1-2007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3-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2476.2-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 12476.5-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GB 12476.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