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 Part 21: Respiratory or skin sensitization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控制所 、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园 、王华 、刘伟 、王娜等 。
GB 30000.19-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
GB/T 21608-2008 化学品皮肤致敏试验方法
20120103-Q-46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
SN/T 3882-2014 化学品 皮肤致敏试验 局部淋巴结法:BrdU-ELISA
20120461-T-46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GB/T 22234-2008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
GB 30000.12-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 30000.2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 30000.14-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
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