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4: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trinisic safety “i”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刚 、徐建平 、付淑玲 、徐刚 、陈士学 、程曙光等 。
GB/T 3836.6-2017 爆炸性环境 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GB/T 3836.7-2017 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GB/T 3836.24-2017 爆炸性环境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GB/T 3836.5-2017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 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GB 3836.8-2014 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 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 3836.9-2014 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 保护的设备
GB 25286.5-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
GB/T 3836.18-2017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