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associated equipment of X-ray equipment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研究所 。
GB 9706.25-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827-20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运转培养箱安全专用要求
YY 0309-1998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834-20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床垫 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0-199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治疗X射线发生装置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6-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1-199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T 13960.4-2009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GB/T 13960.2-2008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
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