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kin exposure to ultraviolet and infrared radiation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香港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等 。
主要起草人 黄文秀 、彭咏添 、陈子良等 。
20112079-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紫外线辐射水处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40274-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光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40264-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桑拿浴加热器具和红外线舱的特殊要求
20141797-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40273-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12308-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43-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投影仪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40268-Q-6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