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由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程军 、谢丹 、王彬彬 、董婷婷 、林孟朝 、余真 、李海晏 、张熙物 、叶明云 、梁静 、林祎闽 、王海瀛 、程晓明 、张毅瑜 。
备案号:57029-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流程管理、服务规范、机构设置与场所建设、日 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确认、行政给付 及其他服务事项等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可参照使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许可以及行政确 认、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可参照使用。 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