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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JT 交通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等

主要起草人 阳冬波高博周刚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7-01
  • 执行于2017-04-2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JT/T 1132.1-2017
发布日期
2017-04-27
实施日期
2017-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R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967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部级与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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