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花生 中花16栽培技术规程》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刘永惠 、沈一 、陈志德 。
备案号:5454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中花16花生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及其处理、选地、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化学调控、收获与贮藏等技术要求及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中花16花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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