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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割晒机 安全要求

地方标准-四川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微型割晒机 安全要求》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主要起草人 曾贵华文宁张磊雷丹曹称杰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11-11
  • 执行于2014-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1870-2014
发布日期
2014-11-11
实施日期
201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60.50
归口单位
四川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421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割晒机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微耕机为动力加装割晒工作部件的微型割晒机,从事小麦、水稻(收获时水田表面无水并水田泥脚深度≤10cm)的割晒作业。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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