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与评定》由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傅小立 、陈兵 、王友红 、庞小利 、王志 、蒲晒 、刘德刚 、李树选 、毛鲲 、庞媛渊 。
备案号:3269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金属常压罐体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0.1MPa(表压,下同),金属材料制造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罐体投运前检验和在用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GB18564.1附录A的介质,对超出该附录A范围以外的介质,根据GB12268和GB6944的分类,并参照GB18564.1附录A的相近特性介质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绝热结构罐体或有特殊要求的军事装备罐体及航空机场专用罐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