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玻璃鳗配合饲料》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天马饲料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 。
主要起草人 陈庆堂 、艾春香 、张蕉南 、胡兵 、张蕉霖 。
备案号:30190-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鳗配合饲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糜等动物蛋白为主要原料,添加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饲料添加剂,在-18℃以下急速冻结而成的玻璃鳗配合饲料。该产品适用于体质量不超过2g的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