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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康盈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何文英朱宁张鸿展王益群黄萍刘晓静黄创绵刘晓臣张禾邓小芝傅超赖璐白日见曾剑锋黄鲲魏国华阮旭松邱海赵戴伟杰朱燕徐征鹏黄祖雄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18
  • 执行于2016-04-1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77-2015
发布日期
2015-12-18
实施日期
2016-04-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274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技术要求、性能评价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三类电动商用车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模块。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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