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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稻气象条件定量评价等级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一季稻气象条件定量评价等级》由安徽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张建军马晓群陈晓艺陈金华姚筠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7-29
  • 执行于2013-08-29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1920-2013
发布日期
2013-07-29
实施日期
2013-08-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8581-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一季稻气象条件定量评价的气候适宜指数的计算和一季稻气象条件评价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一季稻种植区(沿淮及淮河以南)各级气象、农业、科研等有关部门开展一季稻生长 发育状况的气象条件评价工作。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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