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1,8-桉叶素含量50%的桉叶油》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森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人造板及林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明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
主要起草人 丁沪闽 、牟大庆 、邱安彬 、黄总河 、李权 。
备案号:32165-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 1,8-桉叶素含量5 0 %的桉叶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蓝桉油或香樟油经精馏提纯、分离出8 0 %桉叶油后的副产物再精馏、配制而成的1,8-桉叶素含量5 0 %的桉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