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河源海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何唯平徐世国杜小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9-05-31
  • 执行于2009-09-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626-2009
发布日期
2009-05-31
实施日期
2009-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Q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080.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5530-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8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沥青路面用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术语、定义和符号、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沥青路面用沥青混凝土旧料的厂拌热再生利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