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绿茶标准综合体 绿茶(烘青)成品茶》,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福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安巿荼业事业局 。
主要起草人 张方舟 、姚信恩 、陈荣冰 、姚越 。
备案号:12116-2002。
备案公告: 2002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茶青(烘青】成品茶的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感官审评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适制绿茶品种的鲜叶为原料,釆用烘青绿茶工艺加工而成的成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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