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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后整理助剂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限量要求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纺织后整理助剂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限量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顺德区容桂创联标准化技术中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胡勇杰郭玉良刘金华胡振球刘唐书李艳明游飞飙杜韩静朱泉麦碧云谢明晓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9-06-18
  • 执行于2009-09-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631-2009
发布日期
2009-06-18
实施日期
2009-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G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4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5514-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8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后整理助剂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简称APEO)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印染后整理工艺中所用到的助剂产品,包括防皱整理剂、柔软整理剂、抗静电整理剂、抗菌防臭整理剂、防污整理剂、拒油整理剂、纺织品紫外线整理剂、阻燃整理剂、防水整理剂等。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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