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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土壤中有效镉的测定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酸性土壤中有效镉的测定》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建省农业厅

主要起草人 振林王果张建丽陈石榕黄瑞卿王长春张利敏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12-31
  • 执行于2009-01-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860-2008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09-01-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80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5456-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8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氯化钙提取—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镉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pH<6.5的酸性土壤,以及pH 6.5~7.0的土壤中有效镉含量的测定。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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