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发酵床技术养猪规程》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东地区畜牧兽医站 、青海省畜牧总站 、互助县畜牧兽医站 。
主要起草人 叶培麟 、韩学平 、孙德 、任建民 、李永元 、乔永顺 、星全鹄 、李平 。
备案号:38489-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发酵床养猪场地选择、猪舍建设、发酵床制作管理维护、饲养管理等生产环节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海东地区生态发酵床养猪,其他地区可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