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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公共秩序维护

地方标准-辽宁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公共秩序维护》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赵庶韩先一郑琦婧刘连赋邢立国李多娇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1-12-29
  • 执行于2012-01-29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1/T 1934-2011
发布日期
2011-12-29
实施日期
2012-01-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归口单位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管部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3053-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3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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