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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网络系统工程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网络系统工程》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许萌君刘珏何春银吴晓徐益强陈媛徐洁陈银龙寇晓芳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6-15
  • 执行于2015-08-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78-2015
发布日期
2015-06-15
实施日期
2015-08-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L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31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中网络系统工程建设原则以及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测试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应于生态环境监控系统中网络系统工程的规划、建设、验收和运维。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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