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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重庆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由重庆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气象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公安消防局

主要起草人 李良福覃彬全张邦平刘光才杨利敏任艳李玉强何建平马彬李家启傅钟周国兵段溯舸林新富李锡福冉光槐吴江陈宏刘飞陈道劲向波冯萍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11-01
  • 执行于2010-12-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 368-2010
发布日期
2010-11-01
实施日期
2010-1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归口单位
重庆市气象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9057-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气象灾害类型。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灾害损失等级、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类别及其认证和安全气象保障措施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浓雾、霾、道路结冰、森林火险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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