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竹木屑机制炭》,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黄山市金秋炭业有限公司 、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黟县经信委 、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洪勇 、洪雄 、施军 、姜国基 、余利平 、潘培林 、吴云霞 、汪海霞 。
备案号:31428-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竹木屑机制炭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标记、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木屑为原料采用高温炭化热解工艺加工制作的机制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