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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 第4部分:蜚蠊防制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 第4部分:蜚蠊防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昆虫研究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科建白蚁虫害防制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何向阳林丽邹钦胡志刚肖维良陈晖黄海涛黄静玲徐伟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8-03
  • 执行于2015-11-03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652.4-2015
发布日期
2015-08-03
实施日期
2015-11-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886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蜚蠊防制的方法、操作程序和效果评价。 本部分适用于有组织的蜚蠊预防控制行为。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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