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镇江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本劼 、朱文烽 、邹明 、高晓庆 、李栋 、樊红岗 、张英 、常冀凡 、郑赶年 。
备案号:5351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统计范围、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企业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其他类型的预应力混凝土桩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