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新天津生态城污染水体沉积物修复限值》由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大勇 、靳美珠 、邓小文 、陈红 、张景辉 、刘振江 、焦永杰 、刘铮 、马建立 、袁雪竹 、张良运 、毕涛 、西伟力 。
备案号:3852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 。
本标准适用于中新天津生态城范围内的水体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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