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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式载货升降机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曳引式载货升降机》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主要起草人 张元榕曾钦达刘季能林尧柳秉康陈水菊刘朝阳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10-01
  • 执行于2008-09-22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838-2008
发布日期
2008-09-22
实施日期
2008-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Q78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0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3780-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速度不大于O.5m/s ,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000kg,层站数不超过6 层且提升 高度不大于20m,且不用于载人的曳引式载货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随机文件等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施工升降机及非曳引式载货升降机。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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