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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入海口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江河入海口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福建海洋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郑钦华陈成进陈岚张钒陈武林永添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28
  • 执行于2016-03-2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536-2015
发布日期
2015-12-28
实施日期
2016-03-2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30
归口单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1316-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河入海口水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的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江河入海口水环境质量的常规性监测评价,在突发污染事故时应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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