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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混合液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C4混合液》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宿松双安新型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刘红晓许迪张俊泰倪明主许久胜伍宗银蔡黎波解伏荣张荣刘长仙徐华政刘鹏徐建国马云峰汪艳娥王伏满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2-03
  • 执行于2015-03-03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1544-2015
发布日期
2015-02-03
实施日期
2015-03-03
全部代替标准
DB34/T 1544-2011
中国标准分类号
G 86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20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753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C4 混合液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交货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以 C4 残液为原料,添加气化剂、催化剂、除炭剂等,经加工制成的 C4 混合液。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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