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香品》由广东省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标准化协会 、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创达隆汽车用品厂 、佛山市顺德区现代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长虹 、汪毅 、杨作毅 、蔡永通 、刘家溍 、王继才 、何月 、陈深树 、王芳 、邝善平 。
备案号:4675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香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日用香精为主要原料,用于改善汽车车厢内气味的汽车香品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