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味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勇毅 、江学书 、林玉明 、李友明 、吕阳爱 、胡建明 、郭继龙 、黄明 。
备案号:32123-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淀粉质原料生产味精及外购谷氨酸生产味精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使用淀粉质原料生产味精及外购谷氨酸生产味精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