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关物业室内绿化养护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新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薛晓峰 、倪一飞 、胡祥郁 、张晓卯 、朱爱民 、徐桦 、王海平 。
备案号:4601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机关室内物业绿化养护(以下简称物业绿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和配置要求、技术要求及综合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办公用房的室内物业绿化服务。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本市公共机构室内物业绿化养护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