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标准《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规范》由江苏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一公司 、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
主要起草人 陈卫东 、陈辉 、胡宁 、汪涛 、姚飞 、赵辉 、翁伟军 、窦臻 、陈曙光 、翟后亮 、何继军 、肖志远 、周金山 、赵立华 、王朝俊 、张利昕 、黄小辉 。
备案号:4956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规范规定了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的一般规定、施工准备、石料装载与计量、抛投作业、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验收准备。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境内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其他水下抛石护岸施工可参照执行。 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