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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芒市石斛

地方标准-云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芒市石斛》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芒市林业局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任国敏黄世金周平阳杨恩菊黄贵帮袁玉美李永田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3-12
  • 执行于2015-06-12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683-2015
发布日期
2015-03-12
实施日期
2015-06-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8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10
归口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2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芒市石斛的术语和定义、保护地域范围、栽培环境、栽培管理、采收和初加工、产品质量、检测方法、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运和保质期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芒市石斛。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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