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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测距仪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超声波测距仪》,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漳州市计量所漳州市东方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吴友蓉陈志宏郭明峰刘艺专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9-06-30
  • 执行于2009-07-3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948-2009
发布日期
2009-06-30
实施日期
2009-07-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M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200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6468-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测距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测程不大于100m的超声波测距仪(以下简称测距仪)。 本标准不适用于超声波测距仪中除测距外的其他物理量测量。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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