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计量器具送检样品收发管理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胡主宽 、刘小萍 、陈中逾 、周登锦 、沈婷婷 、蒋培生 、陈芳 、周萌 。
备案号:4885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送检样品(以下简称样品)委托受理、接收、实验室流转、移交、储存、发放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检定机构)对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送检样品管理。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样品收发管理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检定机构委派技术人员到委托(申请)方现场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样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