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第3部分: 生态有机肥》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顺丰生物科技肥业开发有限公司 、大理州人民政府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农业大学 、大理学院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
主要起草人 钟顺和 、程云川 、杨剑 、施玲 、自俊清 、达布希拉图 、罗南杰 、施志刚 。
备案号:3670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3号 。
DB53/T 4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生态有机肥的术语和定义、制作、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采样、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及发酵腐熟后形成的具有有机肥效应的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