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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第3部分: 生态有机肥

地方标准-云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第3部分: 生态有机肥》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顺丰生物科技肥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理州人民政府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农业大学大理学院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主要起草人 钟顺和程云川杨剑施玲自俊清达布希拉图罗南杰施志刚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1-15
  • 执行于2013-04-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466.3-2013
发布日期
2013-01-15
实施日期
2013-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00
归口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670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DB53/T 46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生态有机肥的术语和定义、制作、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采样、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经无害化处理及发酵腐熟后形成的具有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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