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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公路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三思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辉邱淮葛莉荭徐建波刘毅清张兆杰马锐华王鹰华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11-27
  • 执行于2013-03-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307-2012
发布日期
2012-11-27
实施日期
2013-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归口单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700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隧道照明用的LED 灯具(以下简称“LED隧道灯”)的工作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频率为50Hz或60Hz交流电源的公路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用于其他隧道场所照明的LED灯具也可参照使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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