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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压缩收纳袋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真空压缩收纳袋》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主要起草人 郑雪菲冯祥皓田育添黄晓钢李颖颖孙世彧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1-05
  • 执行于2016-02-0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14-2015
发布日期
2015-11-05
实施日期
2016-02-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55.08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206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压缩收纳袋(以下简称“收纳袋”)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尼龙(PA)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材料制成,使用时通过真空压缩的方式收纳物品的袋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盛装食品的包装袋。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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