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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两轮摩托车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

地方标准-重庆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普通两轮摩托车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廖洪波崔龙国李强张浩杨洋王郡卢露余松华罗庆陈仁茜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12-01
  • 执行于2016-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701-2016
发布日期
2016-10-01
实施日期
2016-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归口单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112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两轮摩托车低碳产品的评价,不适用于轻便摩托车、混合动力(或电动摩托车),越野车、赛车和特种摩托车等低碳产品的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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