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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地方标准-浙江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主管部门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3-19
  • 执行于2013-04-19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3/ 887-2013
发布日期
2013-03-19
实施日期
2013-04-19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主管部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798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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