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木雕工艺品标识规范》由福建省木雕及古典工艺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木雕古典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山中古典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六合院(福建)古典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仙游县辉煌仙艺古典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仙游县沉檀汇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福建省仙游县龙禧艺苑家具有限 。
主要起草人 卓金勋 、付小军 、张秋龙 、许国山 、朱志悦 、王洪辉 、陈新付 、严星辉 、蔡盛勇 。
备案号:48572-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木雕工艺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命名、标识内容、标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雕工艺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