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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 第2部分:管理要求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 第2部分:管理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起草人 李慧金世明周赫陈利国张诗军张忠德程兰周洁夏萍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11-10
  • 执行于2015-02-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426.2-2014
发布日期
2014-11-10
实施日期
2015-0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480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管理要求的术语与定义、制修订工作导则、实施工作导则、评价工作导则、信息化工作导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开展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其他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有关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的工作程序也可参考使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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