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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民用煤质量

地方标准-天津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工业和民用煤质量》,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韩瑞国魏树龙田勇张悦康磊王俊刚李金虎江宁川杨佳王晓明王卫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6-02
  • 执行于2015-06-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 106-2015
发布日期
2015-06-02
实施日期
2015-06-15
全部代替标准
DB12/ 106-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
D27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160.10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99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和民用煤的术语和定义、工业用煤与民用煤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抽样规则、判定规则、包装和标识、储存、装卸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各种煤炭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将煤炭作为原料用煤的煤炭产品。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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