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北京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7-24
  • 执行于2008-07-24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1/ 502-2008
发布日期
2008-07-24
实施日期
2008-07-24
全部代替标准
DB11/ 502-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10
归口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3209-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8号 。

4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